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2013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通知
日期: 2013年03月20日 信息编辑:高技术处
陕发改高技〔2013〕389号
有关市发展改革委、国家级开发区(基地),中央及省属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430号)要求,现将申报2013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着力实施一批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支持企业建设行业领先的研发设施、工程研究试验设施、系统集成验证平台等综合性研发条件,为企业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提供支撑平台。
二、申报范围:2011年评价得分70分及以上、且未获得过专项支持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以及2011年(第18批)获得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可按照本通知要求申报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三、申报单位应参照附件编制要点,委托具备甲级资质的工程设计、咨询单位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办理完成项目备案手续,提供环保、土地、资金等相关附件,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有关市发展改革委及国家级开发区(基地)应认真组织辖区内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做好申报工作,对资金申请报告初审后,统一申报。隶属于中央及省属企业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可直接申报。申报材料(含申报正式文件,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等一式四份,附电子版)于2013年4月30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
联系人:吴华丽 电话:029-87294123
邮 箱:gaojishuchu@163.com
附件: 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doc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3月19日
信息编辑:信息办韩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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