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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陕西省节能技改、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2-5-14 09:50:12     标题: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陕西省节能技改、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通知

陕发改环资〔2012〕87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陕西省节能技改、
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各扩权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省管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
  为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鼓励引导企业加大节能技改、发展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投入,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根据《陕西省省级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建﹝2008﹞51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12年节能技改、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项范围
  节能项目主要支持燃煤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重大节能技术和高效节能产品产业化示范项目,重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高效电机替换低效落后电机项目。
  循环经济项目主要支持再制造产业化示范、 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城市矿产”资源循环利用、农业循环经济以及国家和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项目。
  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主要支持应用《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推广技术的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
  清洁生产示范项目主要支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实施有推广和示范作用的项目。(具体选项范围见附件1)
  二、支持方式
  节能技改项目依据项目节能量给予奖励,节能技术及产品产业化项目、循环经济项目、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清洁生产示范项目依据项目投资额给予适当补助,高效电机替换低效落后电机项目比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实施细则》(财建﹝2010﹞232号)给予补助。
  三、选项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主体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得申报。
  (二)项目前期工作扎实。项目配套条件好,前期工作基本落实,能够在2013年年底前全部完工。优先考虑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及已开工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高效电机替换低效落后电机项目除外)实施后可实现节能量2000吨标准煤(含)以上。企业具备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能够核定项目节能量。
  (四)高效电机替换低效落后电机项目采用电机在《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范围内,规模在1500千瓦以上。
  (五)企业综合实力较强。承担项目的企业具有适度的经济规模,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企业银行信用等级AA以上,资产负债率60%以下,项目资本金落实,企业净资产不低于所承担项目总投资。
  (六)示范和带动作用明显。项目在行业内或某一地区具有较好的示范意义,对节能减排工作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七)已获得省级其它专项资金支持的同一内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程序
  1、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网站发布《申报通知》,面向全省公开征集项目。
   2、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市(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扩权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各省管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对项目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初审并汇总后,联合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3、项目单位可直接向省发展改革报送企业基本情况和项目基本情况,经省发展改革委确认后反馈给企业所在地发展改革委(局),按属地原则上报。
  4、项目申报材料一式3份(纸质和电子版);
  5、第一批项目申报时间截止2012年3月30日,之后可根据项目成熟程度随时上报,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将根据实际情况,成熟一批下达实施一批。
  联系方式:
  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 陈亚菲 029-87294387 
  电子邮箱:sxfgwhzc@126.com
  省财政厅经建处   李平产 029-87623356
  电子邮箱:
lipc@sf.gov.cn
  附件:1、具体选项范围和要求
     2、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3、2012年陕西省节能技改、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
             用项目项目汇总表

具体选项范围和要求.xls     项目申报材料要求.doc    2012年陕西省节能技改、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xls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主题词:节能 循环经济 项目 申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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